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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论文撰写与编排——基本格式和标准规范(下)

2023-03-31 10:01

接上一篇文章:学术期刊论文撰写与编排——基本格式和标准规范

 

最后,我们来讲讲学术期刊论文文后部分的撰写与编排。

 

一、文后参考文献及其著录规则

 

参考文献是指在撰写或编辑论文、著作时对信息来源或其中一部分信息源进行精确和详细著录的一组数据,是位于文末、书末或书中各章节后的对论著中所引用信息的来源等各要素的准确标注,以便于读者检索、查找和核对。关于参考文献,从笔者多年的编辑经历来看,来稿中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规则著录,著录项目、著录要素不全,著录格式、著录顺序混乱,标志符号使用错误,以及著录内容差错较多等问题严重存在,在来稿中约占95%的比例。可见,参考文献标注不规范是学术论文撰写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这里详细探讨一下参考文献的著录问题。

 

(1)参考文献的种类

 

参考文献的信息资源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正式出版物和法规性文件、非涉密的内部资料等。按照论文撰写中使用参考文献的目的划分,参考文献主要分为引文型参考文献和阅读型参考文献两大类。其中,引文型参考文献又分为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两种,这两种参考文献都必须在正文中(标序号)和文后标注清楚;而阅读型参考文献则不必标注。

 

(2)著录参考文献应依据的国家标准

 

著录参考文献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是《文后参考文[6]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这是一个专门供著者和编者使用的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已被学术期刊普遍采用。因此,无论是学术论文、还是科技论著的著者和编者,都应在著录参考文献时遵照执行。需要说明的是,此标准目前还是推荐标准,现正在修订中,明后年有可能将出台修订后可能更名为《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与信息资源引文指南》的新标准。新标准参照了国际标准ISO690:2010(E)《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与信息资源引文指南》的有关规定,出台后将作为我国书刊、学术论文等参考文献著录的新国标。

 

(3)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

 

文后参考文献(又称参考文献表)是文中所引用的、可具体查考的、表明文献来源各要素的标注集合。因此,凡是在论文撰写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观点、学说、文字、公式、图表等,均应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将文献来源信息齐全准确地标注清楚。其著录格式是在正文末另起一段,以“参考文献:”字样标示,其下将正文中已标注序号的全部引用型参考文献顺序标列清楚。参考文献各要素的标注应严格遵照国标的有关规定,不可按自己原有的习惯随意标注。否则,计算机检索时无法切分识别,其将被视为无效参考文献,正文中相应的引用文字也将被视为抄袭。

 

(4)参考文献载体类型的标志符号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05)是GB/T7714-1987的修订版,新国标共给出了15个文献载体类型的标志符号,分别是:普通图书—M、期刊—J、报纸—N、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会议录—C、汇编—G、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档案—A、舆图—CM、其他—Z。此外,还给出了4个电子文献载体的标志符号: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

 

二、课题名称及编号的标注

 

凡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其课题论文均应在论文首页或文末注明“课题名称”和“项目编号”。其标注方式有多种,可在论文首页正文下面以星号等符号标示,也可以“基金项目:”或“[基金项目]”标示,亦可在文末以“注:”标示,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应标注齐全,且同一期刊中应做到标注格式统一。如: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文档名词发展演变史》的课题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4BTQ071。

 

三、作者简介的标注

 

作者简介是指将论文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等信息依次列出的一组文字。凡是向期刊投稿的学术论文,一定要有作者简介,这是为了学术论文刊发时编排的需要,在相关的学术期刊编排格式中有明确要求。作者简介一般位于篇首页地脚,置于“基金项目”(或收稿日期)之下,也可列于文后参考文献表之下。作者简介应以“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等标示,多位作者的简介之间应以分号“;”隔开,相继列出。

 

总之,写好论文还是需要勤动笔,此外还要多积累专业知识以及阅读专业文献,勤能补拙,熟能生巧,下功夫才是最关键的一点!

 

祝愿大家的写作都顺顺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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